1.负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,并提供审计服务;
2.负责组织审计人员教育及业务培训;
3.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;
4.负责组织对学校的预算执行、财务收支、经济责任、内部控制、专项资金等事项进行审计;
5.负责组织对学校的大型仪器设备采购、基本建设工程以及修缮项目进行跟踪审计、结算审计;
6.负责组织对校内干部阶段性或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;
7.负责组织对财务管理、科研管理、资产管理等进行专项审计;
8.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
9.根据校内单位需求,负责办理社会中介组织的委托审计业务。